各学院:
根据《关于开展2025-2026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兰工商心理字〔2026〕4号)文件精神,经学生自主申报、学院初评、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复核,共有30名学生符合“优秀心理委员”评选标准,现将拟获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(附件),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,欢迎广大师生监督。
公示期限:2026年5月20日—5月22日
监督电话:5271683
监督邮箱:18194297580@163.com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反映。
附件:2025-2026学年优秀心理委员拟推荐名单.xlsx
心理健康教育中心
2026年5月20日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