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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4-05-16

各班:

根据学院《关于2014届本科毕业生论文(设计)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陇桥教发〔2014〕24号)的相关要求,现将我系201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 答辩时间

2014年5月18日

上午 8:30-12:00 下午 14:00-17:00

二、 答辩地点

第一组:明辨楼404;第二组:明辨楼406;

第三组:明辨楼407;第四组:明辨楼409;

第五组:明辨楼504;第六组:明辨楼506;

第七组:明辨楼507。

三、答辩要求

1.各位答辩学生务必于早上8:15、下午13:45准时到达答辩教室,在规定区域入座,保证答辩工作顺利进行, 具体时间参照各答辩小组答辩工作进展情况;

2.每位学生首先进行5分钟左右的陈述;

3.根据答辩小组的提问,准备回答问题,回答问题时间为5分钟;4.答辩期间,每位毕业生都得在场观摩学习,任何人不能随意出入,系里将组织专人进行点名抽查。如有中途缺席者,系里将根据情况,对其论文答辩成绩进行扣分处理。

5.毕业论文答辩结束后,如若答辩小组就本论文提出了相关修改意见,请同学们及时进行修改,修改无误后请将论文电子版及所有与论文相关的表格以“学生姓名%2B学号” (如:撰稿君20100431500)命名的压缩文件形式上传至选题系统。

四、答辩成绩评定

毕业论文答辩成绩的评定根据《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规定(修订)》中的相关要求,最终答辩成绩得换算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,换算公式:综合成绩=50%平时成绩%2B50%答辩成绩(其中:平时成绩即为指导教师评分)。当综合成绩大于95小于等于100时,等级评定为优秀;当综合成绩大于85小于等于95时,等级评定为良好;当综合成绩大于70小于等于85时,等级评定为中等;当综合成绩大于等于60小于等于70时,等级评定为及格;当综合成绩小于60时,等级评定为不及格。其中优秀论文不得超过本专业毕业生总数的10%,良好论文不得超过本专业毕业生总数的20%。毕业论文答辩结束后,综合评定成绩为及格以上者(含及格),方可授予学士位;答辩成绩为不及格或无故不参加答辩者,将不授予毕业证和学士学位

答辩不及格者,将安排第二次答辩,时间地点另行安排。

2014年5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