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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开展OBE理念下实践教学改革教研室活动

发布者:法学院审核员发布时间:2026-05-20浏览次数:12

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扎实推进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,落实“学生中心、产出导向、持续改进”的OBE教育理念,切实提升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成效,2026年5月14日,文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在综合楼A708教室召开“OBE理念下以学生为中心的实践教学”研讨活动。教研室全体专任教师参研讨活动由教研室主任姚立瑛主持。

姚立瑛主任首先解读OBE理念的核心内涵,结合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民商法课程特点,明确本次研讨的核心议题—如何打破传统理论教学壁垒,构建以学生为中心、以能力产出为导向的实践教学体系。她强调,法学作为应用型学科,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法律实务能力、职业素养的关键环节,需立足OBE理念,从教学目标、内容设计、实施路径、评价体系等维度系统改革,推动理论教学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。

随后,教研室教师结合自身教学经验与课程实际,围绕研讨主题展开热烈交流与探讨。针对《民法总论》《法学方法论》等核心课程,教师们重点讨论大核心问题:一是如何创新实践教学方法,运用案例教学、情景模拟等多元模式,强化学生课堂主体地位,激发主动思考与实践探索能力;是如何完善实践教学评价机制,摒弃单一笔试考核,构建过程性评价能力成果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,全面衡量学生专业知识应用、实务操作与问题解决能力。

此次研讨活动立足日常教学实际,聚焦实践教学中的具体问题展开交流,让教研室教师进一步理清了OBE理念的实践思路,也明确了后续民商法课程实践教学的改进方向,为优化课堂教学、提升教学实效提供了可行参考。

 (撰稿:李润林 摄像:万丽艳 审核:李润林/葛欣/花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