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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工商学院召开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部署会议

发布者:党政办公室审核员发布时间:2026-04-08浏览次数:10

为深入落实《关于设立二级学院实验(实训)中心的通知》(兰工商董发〔2025〕35号)文件精神,进一步明确实验室管理责任,规范日常运营秩序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2026年4月8日,兰州工商学院召开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部署会议,就相关工作作出全面安排。



教学常务副校长宿光平出席会议并作出具体部署,明确划分责任边界、细化标准,要求各二级学院实验(实训)中心作为所属实验室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,全面负责本学院实验室日常管理。

会议上,宿光平就各项工作提出明确总体要求,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:一是高度重视,压实责任,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性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专人负责各项工作推进,将管理责任层层分解、落实到人,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;二是按时办结,规范报备,公共资源管理科需严格按期完成钥匙梳理、移交及台账报备工作;三是强化督查,长效管理,各二级学院实验(实训)中心定期开展本学院实验室自查工作,建立自查台账、及时整改问题。

此次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部署,进一步理顺了管理机制、明确了责任边界,为规范实验室运营、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提供了有力支撑。下一步,学校将以此次部署为契机,持续强化实验室精细化管理,推动实验室管理工作常态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,为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提供更坚实的保障。


(供稿单位/实验管理中心 主管校领导审核:宿光平 编辑/李泽帆)